【明報專訊】教育局要求全港學校每年提交「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安教育相關措施」年度報告,本報統計全港官立學校校網,當中24間(約38.7%)上載上學年(2023/24)年報。有官中提到校方巡查時發現一宗課室門外貼上「與國家安全有關的不恰當字句」,及後涉事學生跟隨老師「再學習」國情後,「成功幫助他以正面、守法」等態度履行國民及香港居民責任。另有官校表明已加強訓輔工作及機制,處理學生不當行為,致力引導其重回正軌。新界鄉議局大埔區中學稱全年總計舉行42次升國旗儀式及9次國旗下講話活動,加深學生對國情認識。
律政司早前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為物業管理人員提供調解培訓,首輪培訓於上月初正式啟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至今已成功舉辦兩場培訓,共有47人參與,計劃在明年3月前再舉辦4次同類型培訓,希望令物管從業員掌握調解技巧,以便在日常工作中協助解決爭議。 林定國在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一個活動上致辭表示,目前香港有超過1萬5千名持牌的物管從業員,他們經常擔當業主、租戶和住戶之間的溝通橋樑,協助化解各類鄰里間的糾紛。他認為調解特別適合處理涉及物業管理的糾紛,採取非對抗性、經濟、快捷、鼓勵合作的方式,同時可以修補關係。 林定國提到,律政司的「調解為先」承諾書活動,至今已有超過1000間公司、機構或個人簽署,包括19間物業管理公司和14名物業管理經理,鼓勵更多業界人士響應。
57歲補習老師涉2017年在補習中心非禮當時讀小三的8歲女童,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星期五(8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現年16歲女事主X供稱,當時被告有5至6次叫她到櫃台單獨輔導功課,後伸手入其底褲內摸其私處20至30分鐘。惟辯方質疑,事發時被告只教中學生,故未曾教過X,也從沒非禮她。 被告黃土生(57歲,補習老師)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灣仔灣仔道165 號至 171 號樂基中心3樓的補習中心內,三度猥褻侵犯約8歲至9歲的女童X。 庭上播放2024年9月事主X與社工羅少英(音譯)在警署的錄影會面。X憶述,於2017年9月至12月在涉案補習社補習,通常在下午3時多放學後到補習社,負責老師為「黃sir」。 X指,「黃sir」會單獨叫X到班房外的櫃台,X坐在櫃台旁做功課時,「黃sir」站在X右側後方,身體微彎,伸手將他右手放到自己的内褲內摸其外陰,持續20至30分鐘,並曾發生5至6次,事發時她看正前方,僵硬坐著,覺得好「核突」,有時會試圖轉移被告注意力,如有家長來交學費或有人經過,被告就會即刻收手。她曾將事件告訴一名關係好的小學同學,該同學同樣在該補習社補習。到2017年12月,X曾告訴母親該補習社環境差、老師教得不好,不想再繼續補習。 直至2024年9月,母親Y告訴X,另一名當時也在補習社補的學生,其母告訴她,其女兒也被曾非禮,令X「醒起呢件事」。 控方主問X時指,補習社得有3個班房,「黃sir」負責她所在的班房,事發時,其他班房都關上門。X稱,當時事發後,她不敢和家長提及此事。 庭上今進行認人程序,X透過視像認出坐在席間的被告。 辯方盤問X時展示補習社內的照片,指該補習中心沒獨立辦公室,影印教材、收卷都全部在櫃台進行,X確認。 辯方又問及,若事件發生了5至6次,爲何X當時不呼救或反抗,X稱那時候年紀小,又擔心遭被告打或威脅。X稱,被告曾著她不要告訴媽媽,但承認未有在錄影會面提及此事,因當時感緊張,沒有想起來。 至於為何要多年後才告訴媽媽,X稱,因覺得被摸是自己的錯,怕被媽媽罵,故不敢説;而自己成績差,母親已支付了該月的補習費,故盡可能到補習中心上課。 辯方指,X當時在補習社非常調皮,經常被罰,而被罰的學生都會站到班房外的櫃台,X不同意。辯方又指,曾有曱甴從X的書包走出來,令補習班上同學尖叫,「黃sir」當時曾在其他同學面前斥責X。X稱,自己只記得有曱甴及被告曾指責自己污糟,但不認爲被告是斥責。 辯方指出,2017年9月至12月,被告從沒觸碰過X,又指被告在補習班沒教過X,X均不同意。辯方指,2017年6月之後,X再沒去補習中心,X說不肯定。 另X的母親Y庭上供稱,她曾著自己一位朋友偷偷到補習中心拍攝被告的照片,其後問女兒是否認得相中人,女兒確認「相中人」即被告非禮她。 辯方向Y展示補習社收據,Y稱不記得有留位費100元,只記得因女兒的祖母欠繳學費,當時自己補交。Y又稱,在替女兒交學費時,曾見過被告。Y否認有看過一張14600元金額的單據,稱自己沒交過這麽多學費。 該補習中心的負責人張卓明(音譯)供稱,2023年10月1日開始從被告、亦是事發時的負責人手中,以不多的金額接手該補習中心。張稱,自己在中三至中六期間,曾是該補習中心的學生,到就讀大學期間,則曾在該補習中心做兼職老師,到2016年時,張是補習社小學部的主任。張稱,小學部的2個班房門當時一定打開,而2016年期間被告則是負責中學部班級。 張又確認,幾張由辯方呈堂的學費收據,是由自己簽發和簽署,這些單據會掃描電子檔案保存。張亦確認X在2016年9月到2017年6月在補習社上課,而當時補習社共有4間班房,沒有獨立辦公室,沒有厠所,所有雜務都會在櫃台進行,包括處理文書、影印文件、一對一功課輔導等,櫃台附近有繁忙的事務在進行。張又稱,印象中X不是一個很聽話的學生。 裁判官林子康將案押後至8月5日續審,被告准以原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ESCC 396/2025
勞工處接獲約40名長沙灣盈暉海鮮酒家的員工求助,主要涉及欠薪及解僱補償,申索總額約為300萬元。 勞工處回覆查詢說,正積極跟進事件,會要求僱主妥善處理受影響僱員的欠薪及解僱補償。 如僱主最終確認無能力清付有關款項,勞工處會協助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環境及生態局就防治蚊蟲事宜與業界代表會面,分享基孔肯雅熱的最新情況及應對措施。 截至上月,白紋伊蚊誘蚊器指數曾在6月份錄得9.5%,較2023年和去年同期為低,整體保持較低水平。今年首7個月,64個監察地區中,有7個監察地區的分區誘蚊器指數曾高於20%,達第三級的警戒級別,表示該監察地區白紋伊蚊的分布廣泛。食環署已聯同相關部門及持份者採取針對防蚊滅蚊措施,7個監察地區的分區誘蚊器指數亦見回落。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早上先與食環署助理署長潘炳揚及相關部門代表,到將軍澳的寶林邨、寶翠公園及附近一帶,視察地區加強預防基孔肯雅熱的工作。有關地區曾於5月錄得誘蚊器指數達第三級警戒級別,代表白紋伊蚊分布廣泛,署方已持續加強防蚊滅蚊工作,其後在6月和7月的誘蚊器指數已回落至較低的第二級別。 食環署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在各分區召開「跨部門地區滅蚊專責小組」特別會議,協調前線部門及各持份者加強滅蚊,根據指數或風險較高的地點,調配資源採取具針對性及持久性的防蚊滅蚊行動,加強巡查建築地盤及工地,以及私人住宅,對發現蚊子滋生的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
【酒樓/執笠/結業/外勞】再有酒樓宣布結業。位於長沙灣盈長沙灣道833號長沙灣廣場2樓的盈暉海鮮酒家昨晚拉閘,今日(8月1日)起結業。飲食業職工總會接獲消息,指盈暉酒家涉及人數50員工,當中5名員工為外勞,被拖欠包括7月的欠薪、代通金、大假及遣散費,超過700萬元。積金局表示,盈暉海鮮酒家長沙灣店目前沒有拖欠強積金供款。 飲食業職工總會今日聯同50位員工到勞工處落案,追討被拖欠的薪金及代通知金等。
8月1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起涉107億餘元(人民幣,下同)的非法集資案。被告人金成因犯集資詐騙罪、洗錢罪,被判處無期徒刑